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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基层党组织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4-25 [来源]:吉林农业大学党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校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的领导,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共吉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1.统战委员由各基层党政负责人或党组织委员担任。统战委员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在校党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统战委员应加强对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使统战成员明确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的形势、任务和要求。

3.统战委员按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统战工作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向校党委统战部汇报和反映基层统战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本单位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5.掌握本单位统战成员的基本情况,保持与他们的密切联系,特别要做好有代表性、有影响的统战代表人士的工作。

6.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7.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统战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8.经常倾听统战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各方面关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9.及时反映统战成员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0.配合校党委统战部完成各项具体统战工作任务。